行政復議終止決定書(shū)(黔江府行復〔2022〕31號)
行政復議終止決定書(shū)
黔江府行復〔2022〕31號
申請人:張某,男,1945年9月25日出生
被申請人:黔江區白石鎮人民政府,住所地重慶市黔江區白石鎮中河社區1組。
法定代表人:張家田,鎮長(cháng)。
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未支付農村建設用地復墾資金,于2022年10月24日向本機關(guān)申請行政復議,本機關(guān)予以受理。行政復議期間,申請人主動(dòng)向本機關(guān)提出撤回行政復議申請。經(jīng)審查,該申請系申請人真實(shí)意思表示,且不損害社會(huì )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,本機關(guān)準許申請人撤回行政復議申請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(shí)施條例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(一)項的規定,決定終止行政復議。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2023年1月30日